张家港保税区某纺织企业专业生产“开松毛条”,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因其具有长度、细度离散小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半精纺企业、粗纺企业和棉纺企业。一直以来,海关明确的HS编码是5105290001,检验检疫类别是M.P/N.Q,检验检疫部门按出口法检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放行。近日,海关要求其出口产品HS编码更改为5105210001,一个编码数字的改变,使检验检疫类别变为M.P/Q。而检验检疫类别少了一个“N”,使法检产品变为非法检产品,性质发生了彻底改变。笔者通过多方查询资料,询问相关专家,终于弄清了其中的原委。
在海关税则分类中,毛条分两类:第一类是精梳羊毛片毛,编码为5105210001;第二类是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编码为5105290001。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笔者详细了解了“开松毛条”的加工流程。它利用精纺用羊毛条生产线部分机器(粗梳机及精梳机),通过机械方法清除羊毛中的植物杂质,从精梳机出来的长毛条经牵伸并拉断成不规则蓬松毛片,随即将毛片打成大包,该产品为短纤维(平均纤维长度不到45毫米),在外观上类似于蓬松的洗净羊毛,不带有任何明显的植物杂质。由此可见,其加工过程与海关分类税则中描述的精梳片条加工过程一致,有时亦称“散装精梳羊毛”、“洗净除籽羊毛”。至此,“开松毛条”的HS分类已非常清楚。分析之前造成分类错误的原因,在于商品俗称易混淆人们的视眼,让人一看到“**毛条”就自然将其归入羊毛条及其他类(5105290001),而检验检疫部门一般认为HS编码以海关归类为主,没必要深入研究。
因此,笔者认为,做好HS编码归类工作,除了认真学习海关税则分类注释外,还要深入一线调研产品生产过程,了解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商品俗称混淆HS编码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