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设备需要从珠海办理结转进口,请问可否办理?是否需要交付增值税?
时间:2015-09-29 来源:全润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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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我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现有一批设备需要从珠海办理结转进口,请问可否办理?是否需要交付增值税?
全润通解答:对于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进口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税货物,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办理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时,可不考虑增值税转型政策因素。即按照转入企业适用的原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在结转时不再要求转出企业补缴原减免税货物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请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咨询并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