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5
关于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9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泰国米糠粕(饼)、棕榈仁粕(饼)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