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上海海关易归类(2019/04/22)
由于品目84.86项下商品,大多税率为0%,因此自该品目诞生之日起就是海关与企业的关注焦点。不少企业由于归类申报错误,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究竟哪些商品能归入品目84.86,享受优惠政策?本期的“左林右沈”与“归蜜”们一起“抽丝剥茧”,聊聊这个话题。
当“最高优先级”遇上“排他条款”
84章章注九(四)规定“除第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品目84.86规定的设备及装置,应归入该品目而不归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这条规定在整个协调制度中确定了品目84.86的最高优先级。
但是这个最高优先级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要先排除“第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罗列的那些商品,例如第三十九章的塑料或品目40.10的硫化橡胶制的传动带、输送带;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品目85.09的家用电动器具等等。因此遇见上述“排他条款”中的商品,这个“最高优先级”就无法生效。
半导体生产设备≠8486
即使排除“第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罗列的商品,也并不是所有半导体生产设备都能归入品目84.86,因为品目84.86也是有限定范围的。
《进出口税则》品目84.86品目条文规定“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零件及附件”。
该规定主要包括三个限定条件,一是“专用于或主要用于”;二是“制造”;三是“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因此必须是“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半导体行业的设备,同时该设备必须用于“制造”,最后制造的对象必须是“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才能归入品目84.86。例如半导体器件的检测设备就应归入90章。
当然该规定也列举了几个例外,就是“章注释九(三)”规定的制造或修补掩膜版及刻线,组装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以及升降、搬运、装卸单晶柱、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
是否享惠?还看本国子目
即使商品能够归入品目84.86,也应结合本国子目的相关规定,确认是否能按享受优惠税率的税号进行归类。
例如税目8486.40项下拆分成8486.4031(关税率0%)和8486.4039(关税率2.5%)两个税号。能享受零税率优惠政策的税号8486.4031,根据本国子目规定必须是“集成电路工厂专用的自动搬运机器人”。
以一个名为“全自动匀胶机用机器人”的商品为例,该商品为全自动匀胶机的专用搬运装置,在各类型全自动匀胶机中均有应用,并且广泛应用于晶圆加工、LED芯片加工、分立器件等诸多领域,不仅限于集成电路产业,因此应归入税号8486.4039,无法享受优惠税率。
综上,半导体行业是我国大力扶植发展的行业,但是如何正确归类,还需要我们依据《进出口税则》、《品目注释》以及本国子目的相关规定加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