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商品编号 | 成品名称 | 成品单位 | 成品规格 | 原料商品编号 | 原料名称 | 原料单位 | 原料规格(幅宽:米) | 单耗 (米/件) |
62114100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女式西服马甲(前后均用相同机织物) | 件 | 亚码 | 5111、5112品目项下全部商品编号;5407、5408、5512、5513、5514、5515、5516品目项下除54071010、54071020、54072000、54073000、54074100、54081000、55131110、55131210、55131310、55141110、55141210、55141911以外的全部商品编号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物 | 米 | 1.47 | 0.75 |
欧码 | 0.85 |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女式西服马甲(后背用其他机织物) | 件 | 亚码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物 | 米 | 1.47 | 0.49 | ||
欧码 | 0.56 | |||||||
62114390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女式西服马甲(前后均用相同机织物) | 件 | 亚码 | 5111、5112品目项下全部商品编号;5407、5408、5512、5513、5514、5515、5516品目项下除54071010、54071020、54072000、54073000、54074100、54081000、55131110、55131210、55131310、55141110、55141210、55141911以外的全部商品编号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物 | 米 | 1.47 | 0.75 |
欧码 | 0.85 |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女式西服马甲(后背用其他机织物) | 件 | 亚码 | 毛制及化学纤维制机织物 | 米 | 1.47 | 0.49 | ||
欧码 | 0.56 |
标准文号:HDB/FZ076-2011
政策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8号 关于执行《1KV以下铜芯聚合物绝缘电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备注:1、本单耗标准适用于常规款式女式西服马甲,不包括特体和特殊款式女式西服马甲本标准规定的女式西服马甲内无填充物。女式西服马甲多数产品前后部分采用同一种原料,少数产品后背部分采用与前片不同的机织物为原料。
亚码:一般是指对主要出口亚洲地区机织女式西服马甲规格的统称。亚码平均码衣长50厘米(后背居中量),胸围94厘米。
欧码:一般是指对主要出口欧洲地区机织女式西服马甲规格的统称。欧码平均码衣长54厘米(后背居中量),胸围102厘米。
2、不同幅宽的机织物单耗标准的换算:当织物实际幅宽小于标准幅宽时:单耗(实际幅宽)﹦单耗(标准幅宽)×标准幅宽÷实际幅宽×(1+10%);当织物实际幅宽大于标准幅宽时:单耗(实际幅宽)﹦单耗(标准幅宽)×标准幅宽÷实际幅宽。
3、如在常规款式的基础上加袋、加袋盖等结构上的差异,则按以下公式核 定单耗: 单耗(非常规款式)﹦单耗(常规款式)+增加部分用料面积÷标准幅宽×(1+10%)∕件。
4、对花对条格女式西服马甲单耗根据花型和条格大小,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加:花型直径或条格宽度在4厘米及以下,单耗相应增加1.5个花型或条格宽 度;花型直径或条格宽度在4厘米以上,单耗相应增加2.5个花型或条格宽度。
5、衣长的增减直接影响单耗,衣长每增减1厘米,单耗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减1.2%。
6、定向裁剪的机织物生产机织女式西服马甲,单耗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加5%。
7、成衣普通水洗,单耗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加3%,成衣化学洗、酵素洗,单耗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加5%。
8、在一个合同中,大码的数量超过50%或合同批量小于500件的,单耗在常规款式基础上相应增加6%。
常规款式女式西服马甲款式图